大邑县人民医院
磁共振升级服务(功能拓展)调研公告
大邑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,拟对医院现有磁共振设备(GE 1.5T Brivo MR355)1台,进行设备功能拓展服务,诚邀有合法合格资质、相应实力及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参与市场调研。
一、项目名称:大邑县人民医院磁共振升级服务(功能拓展)调研。
二、项目地址: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。
三、项目需求:升级服务(功能拓展)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1。
【要求分项报价含:1、升级服务(功能拓展)费用;2、升级服务(功能拓展)并提供整机维护保养(全保)3年的费用),费用以年度分期付款】
四、需准备材料:
供应商参加本次调研按照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资格要求: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五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五、需准备材料(按顺序准备):
1、公司名称:
项目方案报价及内容: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
2、用户名单(提供合同作为依据)
六、资料递交(需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,格式自拟):
1.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;
2.电子资料可发送至邮箱1278841910@qq.com;
3.以上所有资料于2025年11月7日17:00前递交至大邑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。联系人:医学装备科谢老师;联系方式:18190877818
六、相关说明
1.本次调研活动仅为采购人了解市场供给情况使用,非采购招标流程。服务机构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,不予退回。
2.服务机构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,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、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,如因专利权、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,由服务机构承担所有相关责任。服务机构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对所有自愿递交资料的服务机构,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和奖励,一切费用均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。
3.采购人有权针对相关内容不了解、不清楚的地方对服务机构进行询问,服务机构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采购人的问题。
大邑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
2025.11.3